2001年,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将我國現(xiàn)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爲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從此“12.4”被賦予法律的含義,成爲法制宣傳的代名詞。也是(shì)從那時起,每年的這一天,全國普法辦、司法部、中央電視台都會聯合推出大型主題晚會《法治的力量》,并在中央1套晚8點播出。晚會透過推選年度法治人物這一視角,全面反映中國法治建設的年度成就,目前已經成功舉辦十一屆。
2012年将舉辦第十二屆《法治的力量——12•4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每一年評選,都會推選出10位年度法治人物,這些人物既有個人,也有集體,來自于社會的各個層面,具有不同的職業背景,年齡層次,教育程度,他們的故事也呈現(xiàn)出豐富的内容與形态,他們的共性就是(shì)用實際行動推動着中國的法治進程,彰顯法治的力量。我所合夥人律師張志偉因在反拐公益行動中的突出貢獻榮獲本年度法治人物稱号。
曆屆晚會和評選活動都得到了全國人大、中央政法委、全國普法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大力協助支持,已成爲中國法治建設領域和公共傳播領域的一大盛事。
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貼近民生,以法治人物故事爲基礎,串聯年度法治大事,借此表現(xiàn)了波瀾壯闊的法治進程和法制成就,通過這一年度法治正義力量的集合與人格化展示,促進全國公民法治意識的提升和整個社會法治氛圍的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