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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區司法局領導莅臨我所爲百瑞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授牌
發布日期:2016-03-14     閱讀量:583     分享到:
      2016年3月10日上午,海澱區司法局在我所舉辦法律援助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授牌儀式,周玉鑫局長爲我所授予“北京市海澱區百瑞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匾牌,副局長謝偉、羅飛,局辦公室主任韓晉、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保民、律師指導科科長闫鐵塔等參加授牌儀式。

        周玉鑫局長指出,在去(qù)年成立十家律師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時,區委副書(shū)記、政法委書(shū)記劉長利要求我們創新形式、創新載體,探索成立法律援助類民非企業,強化法律援助示範引領作用。目前,全區五家法律援助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也已注冊完成,要盡快安排人員(yuán)、組成團隊,依法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咨詢、承辦案件和展開研究等工作。一是(shì)要把民辦非企業這個平台和載體用好。進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提升辦案能力,承接更多的法律援助與研究任務。二是(shì)要擴大公益法律援助服務範圍和效益。用好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這個“民非”實體,集中優勢資源,擴大法律援助知(zhī)曉率和覆蓋面,擴大法律援助類民辦非企業公信力和知(zhī)名度。三是(shì)要切實發揮民辦非企業“研究中心”作用。要緊跟時代和人民群衆的實際需要,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積極争取研究課題,廣開思路,積極争取法律援助基金支持,把法律援助與研究做得更實、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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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鑫局長強調,各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根據區司法局頒發的《關于加強法律援助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意見(jiàn)(海司發[2016]8号)》要求,認真學習,抓好落實。希望“民非”各單位要建立一個團隊,責成專人負責,更好擔起責任,投入更多時間和精力,把我區的法律援助與研究工作做得更好。希望五家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圍繞“規範化、規模化、品牌化”要求,做出品牌和特色,成爲全區律師事務所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龍頭和領頭羊。
        會上,我所主任王志強代表百瑞所接受領導授牌,并向司法局領導表示感謝,同時指出設立法律援助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對于律師事務所拓寬社會法律服務渠道有着重要意義,這也标志着百瑞所的法律援助與研究工作朝着規範化的方向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