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遠在浙南鄉村(cūn)的小W,收到了北京市豐台法院執行庭寄來的執行裁定書(shū),強制執行2015年豐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小W驚訝的發現(xiàn)自己對判決書(shū)上的債務承擔連帶支付責任。該判決申請人于2016年申請執行,執行終本;又(yòu)于2020年恢複執行。年青的小W于2016年開始被列入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fèi)。小W表示2014年他在北京不慎丢失了身份證,不是(shì)涉案公司的股東,至于其他情形一概不清楚。
小W委托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徐秀丹律師代理此案;徐秀丹律師結合以前代理類似案件的經驗同意接受委托。
代理該案,剛好經曆疫情三年。本案時間過于久遠,僅靠委托人單方口頭陳述以及2020年豐台法院的執行裁定,拿不出證據證明他是(shì)被冤枉,當事人也不能提供案情其他線(xiàn)索。
徐秀丹律師與助理律師調取了涉案的工商檔案;又(yòu)向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申請調取2015年判決書(shū)的案卷,因爲當時北京新發地疫情爆發,徐律師經多次聯系和申請才得以成功調取。
在了解基本的案情後,徐秀丹律師相(xiàng)信委托人确實是(shì)被冤枉的,他不應該對近100多萬元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這筆債務,對于年青的小W無疑是(shì)飛來橫禍。小W父母務農,自己在工廠打工,月薪僅維持自己的生活,他無力清償高額的債務;即便能清償,他也不能實現(xiàn)對另外一個債務人的追償。另外一個債務人是(shì)70多歲的老人,名下無财産。徐律師認爲這是(shì)有人惡意設計好的圈套,讓無辜的人背債。
要查清事實申請再審改判,徐秀丹律師深感責任重大。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第212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内提出。而小W的案件已判決生效進入執行階段,時間已經過了六、七年,早就過了6個月的再審申請期限,無法直接提起再審申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7條,如果沒有法定情形和足以推翻原判決的新證據,直接提起再審将會被駁回,如被駁回小W再審的法院救濟途徑就沒了;此後再走檢察院的抗訴,沒有有利的新證據結果也是(shì)一樣不會有希望。
再審難度大,改判率低在法律界是(shì)有目共睹的。
本案中,再審被申請人有兩個法人主體:一個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聯系不上公司的任何人;另外一家公司已經注銷,聯系不上股東。這又(yòu)給再審申請增加了難度,好在互聯網世界,能在海量的信息中發現(xiàn)蛛絲馬迹,再慢(màn)慢(màn)挖掘、梳理,包括尋找強的有力的新證據。如果想讓再審法官認可提交的新證據具有說服力,那麽需要強有力的第三方機構來認定,在此期間,我們申請鑒定機構對關鍵性證據的真僞作出鑒定。由于疫情,案情進展很慢(màn),但(dàn)是(shì)每一步訴訟方案都走向理想的狀态。
2022年7月,徐律師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2022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同意再審的提審裁定。
收到提審裁定後,本案正式進入再審程序!
2022年11月,北京二中院召開庭前會議(yì),2023年1月3日再審案件正式開庭;庭後徐律師針對法官提出的疑惑問題,又(yòu)尋找補充材料作爲解釋說明。在焦慮和期盼中,2023年2月23日,終于迎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再審撤銷改判的判決。
本案曆時三年,案情曲折複雜(zá)難度比接受委托時預想的難度要高很多,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最後取得再審的撤銷改判。
徐秀丹律師,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從事律師工作十餘年。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法學碩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yuán),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yuán)。
徐秀丹律師緻力于企業法律風險防控,參與談判,代理商事、民事訴訟案件包括房地産與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商事合同糾紛、執行案件等,并常年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期間,徐秀丹律師辦過多起重大疑難複雜(zá)的案件,代理過某國企聯營合同糾紛案,股權轉讓糾紛、張某購買海外房産合同糾紛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特許加盟合同糾紛案等等。
2018年撰寫了《股東抽逃出資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的民事責任的研究》的論文,深刻的分析了公司股東、股東認繳出資、股東抽逃出資、虛假出資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的民事責任以及司法實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見(jiàn)解和觀點。
在代理執行案件中,基于公司出資認繳制,有限責任制,公司作爲債務人,債權人如何能夠成功執行到案款積累了不少的經驗。
徐秀丹律師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豐富的實戰經驗;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務态度,爲委托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